《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生产、批发企业销售的重点内容:
1.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如下: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生产、批发企业销售的重点内容:
1.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如下: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