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从即日起,昌吉市市民如果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单购买,药店不允许擅自开价销售,同时处方药销售必须配备药师,确保时时在岗负责审核药品处方单,如果药师不在,则不能销售处方药,同时,处方药要严格与非处方药分开销售。市民辨别这两种药品的方式也很简单,凡是非处方药药盒的右上角都会有红色或绿色“OTC的标识,处方药则没有这个标识。对于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
针对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的这一规定,新疆医院药剂科主任杨淑梅深表赞成。虽然顾客购买药品会造成麻烦,但是,凭处方购买是对患者负责。
“据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处方药的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要求凭处方才可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关键还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与身体健康,将毒副作用的发生降到最低。由于可能存在药理毒理的不确定反应,或患者用药后存在个体差异,处方药的服用必须严格遵照医嘱。”杨淑梅以新研的处方药为例,虽然药物在投入临床使用前,已经经过了临床试验,但不论是试验范围还是试验人群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不少新研的处方药投放市场后,还需进行长期观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