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岛全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食药监局接到市食药监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书》,有举报人称,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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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扫码预售”处方药,共销售单!
北京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年4月17日对涉事药房开展现场检查。药房负责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等资质证明,并对处方药销售的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包括网上展示、线上预约、处方上传、药师审核、药品配送等环节。
执法人员表示,该药房相关负责人线上展示了预约处方药有两种付款方式,货到付款和扫码预付。其中,选择扫码预付时,客户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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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北京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网络交易已经非常普遍,通过网上销售药品也屡见不鲜,国家应当尽快出台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法规,以规范当前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
文章来源:药店经理人/天宝。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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