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有关申请开办、变更、换证的药品经营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切实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告知承诺制”范围为:申请人申请筹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连锁门店的,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连锁门店的,零售连锁企业申请总部或其门店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通过自查,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自查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即审即办,大大缩短许可时限,真正实现办证“低成本”、“少跑腿”、“零等待”。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药品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药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发现药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药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实行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畅通市场主体准入渠道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淮南市局将积极推动更多行政审批事项从“优化审批服务”向“告知承诺制”转变,努力打造审批简、服务优、监管强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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