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就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多年没孩子,吃了XX保健品给我们送来了小天使”……这些疗效诱人的广告,频频出现在消费者眼前。
当前,陕西市场监管推出广告法律法规系列普法视频(第二集),着重就规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广而告之。(点击观看视频)
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除了上述这些要求今天小编就以一些典型案例提醒经营户们千万要“洁身自好”不要不经意中踩了下面这些红线1
处方药宣传“要不得”
典型案例:年5月,广东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