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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真是医药电商“不太平”的一年。
尽管国务院先后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A、B、C证的审批;各地纷纷尝试电子处方和处方外流;医药O2O模式越来越被线下连锁重视等等现象表示,医药电商好像都在努力快速向前发展。
但昨日CFDA发布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无疑是来了个紧急刹车。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办法》明确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二篇推送文章)
这篇《办法》打破了不少人最少三年的网售处方药的期待。
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不过年的这份意见稿,最终也没有落地正式发布。
业内人士怎么看?
意见稿一出,朋友圈炸开了锅。有人表示愤怒,有人觉得是利好,也有人选择静观其变。「对于此次《办法》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哟」
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就是自己害自己,本身偷售处方药就不合规,现在药监局一刀禁止,再没有漏洞可以钻了。还记得年5月28日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吗?仿佛一夜之间医药电商就要上了天,然而面对今日的意见稿唱衰之声不绝于耳。政策大于天,但普天之下还是脱离不了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本质。医药电商开始互相监督、互相伤害、互相举报、互相拆台的实践阶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