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长安镇康芝林药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广东省封开县食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4号)的有关文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粤DB
C-ZQ-15-FK-
封开县长安镇康芝林药店
封开县长安镇横街(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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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药品未按包装标示温度要求储存;部分处方药销售未见处方留存。
2
粤DB
C-ZQ-15-FK-
封开县长安镇建祥药店
封开县长安镇长安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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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药品未按包装标示温度要求储存;部分处方药销售未见处方留存。
3
粤DB
C-ZQ-14-FK-
封开县南丰镇爱民堂药店
封开县南丰镇渡头大桥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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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药品未按包装标示温度要求储存;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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