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的票圈儿已经被广告大军占领了!
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广告圈,
20%是朋友,80%是广告!
天天花样被广告套路的我...
不过从9月1号开始,
经常在朋友圈发广告的你们,
可要小心了
因为这种行为,可能....
面临...违法!
↓↓↓
今天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
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生效,《办法》明确“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也属于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 不少网友都有类似的体验:生了点病,在搜索引擎里输入症状,就会出现很多医疗机构,稍不留神就会被误导;在购物网站里搜索商品,屏幕一侧显示的“掌柜热卖”并不是自然产生,而是商家推广……
付费搜索跟正常的搜索结果混杂在一起,而且没有明显区别,让不少消费者尤其是不熟悉网络的人难以辨别,频频中招。付费搜索究竟是不是广告,又该如何监管?这一备受争议的问题如今有了明确的答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对付费搜索、弹窗广告等此前争议大,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暂行办法》采用了外延描述的方法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界定,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并且列举了互联网广告包括的类型,共分为五类: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从9月1日开始这些付费搜索结果都要标明“广告”字样,与自然搜索结果有明显区别。
推销商品的软文也要显著标明“广告”
有市民有过这样的经历,在 互联网广告要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别,而互联网媒介上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文字、图片等都在广告之列。
如今,粉丝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 浏览网页时,很多人都曾遇到突然弹出的广告页面,有的根本找不到关闭按钮,有的一点关闭按钮反而会跳到另一个链接。这些像“牛皮癣”一样的弹窗广告防不胜防,让网友们抱怨连连。 《暂行办法》对这一问题也作出了规定,明确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此外,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对于大家的电子邮件,《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朋友圈、微博转发广告也担责
那么,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朋友友情转发一些广告信息,需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张图给你简单普法↓
(图via武义普法)
也就是说,以后朋友圈随手转发广告也要承担责任。
“我是吃货,觉得吃饭的地方不错,发个朋友圈”,广东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举例这只是提供信息,没有真正参与经营活动,则不是广告。
“工商部门主要看主观意愿”,林阳强调,最好不要擅自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没有参与经营活动。
例如如果碰到这些广告,
你可以直接举报
(图via武义普法)
大量吃瓜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互联网广告未标明最高罚10万元
《暂行办法》除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概念和表现形态外,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罚。
《暂行办法》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性,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于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未经允许在用户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大量吃瓜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阿那克·西米露:在朋友圈发广告的人,发布者自己也要判断,明白意思吧?假使这些完全......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在朋友圈说了一遍又一遍,你等于......也要担责吧昔日笑语梦中见: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广告圈,微博变成了广告博,电视剧变成广告剧Annie蔷薇:那网红怎么赚钱莫灰衣:这样就不会有人找我求转发了吧活腿肠:担责是一回事,处不处理又是一码事楊俊傑boy:好!现在朋友圈成了购物中心总体上来说,
这种净化友圈儿的事还是喜大普奔的!
多知道点法律常识终归不会有错!
具体怎么执行,等等看咯!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