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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告诉您如何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

发布时间:2018-9-12 21:20:52   点击数: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听说过林林总总的“保健食品”,宣称具有治病防病作用,作为非专业人员,有时候会被推销人员忽悠,今天就向大家讲解一下如何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

一、概念区别

保健食品

亦称功能性食品。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它声称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预防某些特定疾病的发生或能够改善体质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仅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一般有规定的食用量。仅通过口服使用,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因此,有些含中药的保健品只能使用国家批准的可用于保健品的中药饮片,不能含有毒性中药饮片。

药品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一般来说并不适合长期或大量服用,甚至存在某些药物的不良反应。此外,保健食品仅口服使用,而药品可以注射、涂抹等途径使用。药品一般需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建议辨证施治,保证用药安全。

二、广告区别

保健食品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的27项功能

非处方药广告

(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做广告)

非处方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还需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禁忌症、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广告主名称。

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含有药到病除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或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

2、夸大药品的功能疗效或者把药品的功能疗效神秘化;

3、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等承诺的内容;

4、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

三、批准文号区别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01

年开始,我国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和备案双轨制。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务必要谨慎!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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