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款处方药,我在没有提供电子处方,也没有接受实质性问诊的情况下,在这个网络销售平台上可以直接购买。”今年2月,绥芬河市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该院提供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称,辖区内部分网络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从事处方药网络销售行为,造成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立案调查
3月初,该院将了解到这一线索后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把本市处方药网络零售企业药师线下审核处方情况,以及使用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提供的销售服务,是否符合《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作为调查重点。
“处方药未经审查电子处方直接展示、销售,既违反处方药销售的前置性规定,也无法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
绥芬河检察机关在监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处方药网络零售企业共同使用的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存在未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处方药网络销售主页面、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的问题。同时,该网络平台处方药网络销售范围涉及全国,影响较大。
制发检察建议
针对调查的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障药品安全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处方药网络销售专项监管执法工作,约谈案涉处方药网络销售企业及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地区负责人,并及时回复绥芬河检察院。
“我们只能对本市的网络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于异地网络平台运营商没有执法权,无法直接纠治问题,需要检察机关帮助协调相关工作。”鉴于本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异地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运营商无法直接监管,案件承办检察官与涉案网络平台运营商(上海)进行对接,对平台处方药网络销售电子处方审核、虚化展示药品外包装等问题进行合规指导,建议平台严格医院电子药方审核药师的执业资质,建立电子药方平台审查制度。
完成整改
“现在消费者可在平台搜索所需处方药,点击问诊入口,经实名认证,按医生接诊、开具处方、支付订单流程购药,处方药网络零售企业在审核处方合规后履约发货。”“五一”前夕,在检察官对整改情况回头看时,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东北区域负责人表示,目前,平台已经对全国上架的余款处方药进行合规展示,医院平台衔接、线上审核电子处方工作。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艺轩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