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张敏
酝酿多年的网售处方药监管细则终于落地。
9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自年12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并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随着这一文件的发布,网络销售处方药(同网售处方药)正式“破冰”。
“网售处方药政策落地和近年来一系列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均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健康发展的支持态度。”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电商企业向《证券日报》表示,《管理办法》明确了网售药品的合法身份,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同时,也会保障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明确了监管的边界,将有利于市场规范和良性发展,搭建更完善的服务体系,抓住市场机遇。”上述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监管细则落地,合规运营的医药电商企业将会在新的管理办法指引下,迎来持续发展的机会。
明确网售处方药管理细则
通过互联网能否销售处方药,是近几年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年2月9日,国家药监局首次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对前述征求意见稿做了修改,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9月1日,上述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标志着网售处方药政策正式落地。
上述《管理办法》指出,考虑用药安全风险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第三方平台作为“平台管理者”,在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实现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管理,对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范和市场的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上述《管理办法》还对第三方平台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发现不具备资质销售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停止展示药品相关信息。
合规引领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疗规模迅速扩大。线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同时也出现了先药后方、AI开处方等乱象。
今年6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简称《细则》)提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等。
如何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提升药品可及性,实现网络销售药品合规、安全发展备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