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界之声
注意!这8类药品医保不再支付为保障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湖南省医保局日前公布了《湖南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月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医院制剂,可增补纳入省级医保支付
《细则》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措施,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确定药品的支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将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品、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院制剂增补纳入省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主要起滋补作用等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细则》中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这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列入负面清单等5种情形,药品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有任何一种情况,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可以被更好的药品替代,经评审后可调出《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符合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
符合这些条件,药品可由医保支付
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甲类药品无需自付,乙类药品按比例自付
据介绍,《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中药饮片甲乙分类。按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参保人不先行自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省级医保部门确定,全省统一执行。(2世纪药店)
来源:三湘都市报
健康讯
截至2月6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月6日0—24时,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7例(广东22例,上海9例,山东9例,浙江4例,广西4例,福建3例,吉林2例,四川2例,河南例,云南例),含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例,浙江例,河南例,广西例,四川例);本土病例35例(江苏6例,均在苏州市;辽宁7例,均在葫芦岛市;广东7例,其中深圳市6例、广州市例;内蒙古3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广西例,在百色市;云南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3例(其中重症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2月6日24时,据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本土例(江苏7例,其中苏州市6例、无锡市例;广东2例,均在深圳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当日转为确诊病例8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4例(境外输入5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2例(境外输入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例(出院例,死亡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例(出院79例),台湾地区例(出院例,死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药圈说
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罚50万元,员工举报公关后不了了之!官方回应来了!日前,一名自称国大药房员工的网友反映,在年月国大药房太原某药店因破坏防疫工作,违规售卖处方药,被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50万元的罚单。事后,国大药房四处公关,逃避罚款,至今未依法缴纳。对此,太原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国大药房确实没交罚款,不过原因是违规证据不足。
据群众网上反映,年月疫情加剧时,山西省全面加强防控措施,严格防控疫情。然而,国大药房太原某药店顶风作案,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销售处方药。此事被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后,依法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事情发生后,山西省权威媒体均予以宣传报道,社会舆论赞声一片,纷纷为市场局叫好。
太原小店区市场局负责人还对媒体表示,凡不能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迀就。时至今日,时隔3个月,50万元行政罚款在开出罚单后成“空文”。
在网上搜索发现,中国质量新闻网、生活晨报、太原日报、包括太原市委宣传部下属的“太原发布”澎湃号,均对该消息进行了报道。
报道称,“月0日,太原市小店区消息,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大药房某药店开出50万元的罚单,这是该局针对药店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从重从快处罚的又一重拳。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采取集中约谈、突查、日常监管等方式,加大对药店、饭店、市场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管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屡教不改、主观恶意、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将采取顶格处罚,以雷霆手段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小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凡不能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迀就,坚决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场疫情防控战,牢牢守住山西阵地。”新浪财经等媒体平台则显示删除了相关链接。
就此事,有媒体联系了太原市小店区分管领导,然而电话无人接听。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局长回应称,确实存在国大药店未缴纳50万元罚款的事情,不过原因是国大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事情证据不足。
对此,这名自称国大药房员工的群众称,国大药房很多药店都存在违规销售政策禁止药品的情况。假设这种事情不存在,怎么会市场局被查处?违规售卖处方药,情节简单,怎么会证据不足?如果证据不足,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难道是在胡作非为?如果证据不足,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怎么就把证据不足、尚未定性的事情上报给小店区相关部门,然后让媒体发布?媒体发布时显示市场局负责人还高调表态了,难道是那么多国家权威媒体集体虚假宣传?这个借口能忽悠了人吗?其中的猫腻需要多说吗?希望能重视防疫工作,严查国大药房一直普遍存在的违规卖药现象,杜绝破坏防疫大局的恶劣做法,严惩公关收买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国大药房全称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注册资金6亿元。作为国药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部零售企业的总部,承担下属全国医药零售企业的管理职责。截至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投资组建了25家子公司,覆盖全国60余个大中城市,拥有逾家零售药店。(今日药房)
龙一医药现已开通功能,今后将陆续推出精彩短视频,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