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要“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
就此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连续长期用药,应当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用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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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是医生开具的医疗文书,是患者用药的凭证,也是患者用药管理的很重要的医疗文书。“通常来说,我们在处方量管理方面,急诊处方量一般为一天,不超过三天,门诊一般不超过七天,一次看病能拿到一周的药,这是一般的做法。另外,特别是有一些需要长期用药的,过去也是通常不超过14天,就是两周的用量。但是大家知道,高血压、糖尿病是需要连续的长期用药,我们现在说的长期处方应当是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用药管理。“
据张宗久介绍,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目前,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实行了长期处方制度。长期处方量一般超过一周,不超过三个月,这个周期实际通常是一个医保支持的结算周期。长期处方实行以后,可以减少很多患者的配药往返,但是也要加强长期的处方安全管理,需对长期用药患者进行连续的跟踪管理。
国家医保局这次牵头作出这样一个制度性安排,是国家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改革方面,走出的一大步。张宗久强调说,“过去,我们每次开药都要进行诊断,根据诊断开具处方。如果医保支付支持长期处方制度,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次开具3个月的处方,他就不需要重复进行诊断。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改革,是方便群众的一个措施,探索把处方周期放到三个月,同时进行连续的处方配送,这样的话,对于基层全科医生的长期管理、减少病人的跑腿次数,提高我们的长期诊断治疗绩效,会有很大的促进和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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