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8日《大庆晚报》刊发
药品安全不容小觑,公益诉讼保驾护航
两天排查20多家药店9月7日,记者了解到,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该院第三检察部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两天时间,深入多家药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活动。
据悉,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对20多家大药房及连锁药店开展地毯式排查,督查了药品经营门店有无售出过期、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对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药师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是否超出营业范围、在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是否具有测温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营业执照未在显著位置张挂、营业员未佩戴工作牌、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混放”等问题,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予以提醒、要求改正;对“个别药店存在中药饮片未标明产地、营业员无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没有明显的标志”等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监督意见。
“今后,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检查活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涛说,“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药品经营单位整改落实,规范经营者责任意识,联手织密群众药品安全保护网,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为全县人民群众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大庆晚报
记者:石鑫
责任编辑:刘海涛
执行编辑:郭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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