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多发易发的状况,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合理。
各监管单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店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资格;是否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审核签字。执法人员对药师履职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职药师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册人员是否一致;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药师暂时离岗或不在岗时,是否有明示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告知牌。
截至目前,先后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零售药店71家,对8家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的药店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对2家严重违规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另外,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向群众宣传合理用药的注意事项,增强群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理性消费。畅通公开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逐步形成全社会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