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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处方药,兖州颜店兴康大药房被停业

发布时间:2024/1/23 16:59:20   点击数:

近日,《问政济宁》栏目曝光的兖州区颜店镇兴康大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兖州区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兴康大药房被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罚,并收缴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经查,济宁市兖州区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医师处方对外销售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属于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兴康大药房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罚,并收缴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问政济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孔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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