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国卫办医发〔〕17号,并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冷眼旁观,好像药店发展的拐点快来了,针对药店的好政策不断传来。
作为受政策影响极深的行业,政策的导向对药店生存至关重要。
在《管理规范》中对处方时效有了新的规定:“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要知道,年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现在,慢性病最多医师只给最多一个月的用量。
下面这部分对药店至关重要——
《管理规范》规定,“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上述规定使慢病处方外流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这意味着,药店也有希望分得处方药一杯羮了。
长期以来,处方外流是药店的一个梦想。虽然国家允许药店可以凭处方卖处方药。但处方外流基本不可能。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生存的命根子,怎么舍得处方外流?
医生那些天书似的处方,多半也是这样逼出来的,处方即使外流,医生的天书也无人识得,药店人只能望洋兴叹。
此次大处方政策背景:
一是因为疫情,医院的次数,避免接触,减少感染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曾在2月2日颁布的《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疫情期间,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在医保政策上对医疗机构在防疫期间开展长处方业务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鼓励,有力地促进了慢性病长处方业务工作开展。
这项措施推出后,对多方有益,于是卫健委便进一步出台《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用政策说明长处方不是在疫情期间的临时举措,而是长期的医疗政策,会一直延续下去。
医院医生看病的压力
医院日常门诊病号,相当大一部分属于慢性病,是来定期常规取药的。目前处方药最多开四周用量,慢医院挂号、排队、开方。中国一个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几亿老龄人中,相当大部分有慢性病。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公共问题。据统计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70%,导致的死亡占我国总死亡人数的86.6%。国家医疗保健部门必须对未来作出政策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长处方政策,让药店看到希望。但是真正落实到实际,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有很多细节要落实细化、衔接。比如,我们药店人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