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违规的!
近日,茌平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茌平一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而被行政处罚。茌平恒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利群大药店一中店
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1案件名称:
茌平恒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群大药店一中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一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茌平恒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群大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提供不出上述处方药的处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
茌平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编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合法药店内均会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一定要理解并形成凭处方购药的习惯,避免因为乱用、滥用处方药产生副作用,确保用药安全。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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