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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部分药店实行处方药登记购买无需处

发布时间:2021-3-2 19:39:53   点击数:

从现在开始,市本级医保定点药店,实行部分处方药登记销售,市民无需再开具处方,就能买到这些处方药。

在市区一家大药房,63岁的市民欧女士,经过登记,购买了自己经常吃的高血压药。而以前,医院开处方,才能到这里买药。欧女士说,这样方便多了,又省钱又省力了。原本开具处方也要花钱的。

这一变化,来自于我市新实行的“处方药登记销售制度”,市本级家医保定点药店,对部分处方药,实行登记销售,除了药品监管部门明确规定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以及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外,其它处方药都只需要登记就可以买到。

市社保事务局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处处长陆晓敏:参保人员只要凭市民卡到定点零售药店登记销售就可以了第一个程序简单了第二个参保人的资金方面肯定也是省下一部分钱她不用去挂号排队。

实行登记销售,药店要遵守相关规范,包括要审查买药人是否使用自己的卡;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并签字;一次买药的用量一般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最长也不得超过30天;登记记录至少保留五年等。

市社保事务局也制作了专门的“医保处方药店登记销售点”标牌,即将摆放到市本级家药店,方便市民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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