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意事常八九,身体上也难免有些“不如意”’,寻医问药中难免会发现:购买药品的时候,有时可以直接购买,有时却需要找医生开具购买,其中一二,请听X-Li来道。作为药师,我们不生产药品,我们只是药学知识的搬运工。
依照药品安全性和使用便利性,《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非处方药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经过临床较长时间验证、疗效肯定、服用方便、被实践证明消费者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的药品,但必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合理使用。
处方药是指凭借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尽管也经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证明其安全有效,但可能由于尚缺乏长期的考察,安全性未明或不方便使用等原因,不适用于自我使用。
国家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就药品安全性而言,乙类非处方药相对于甲类处方药更安全,非处方药有专有标识OTC三个英文字母的组合,甲类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是红色,乙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是绿色。
非处方药标签以及说明书或者包装上必须应有警示语或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处方药的相应警示语或者忠告语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有些药品根据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的不同,既可以作为处方药,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这种具有双重身份的药品,就称为双跨药品,在“限适应症、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此部分适应症作为非处方药管理,而患者难以判断的适应症部分仍作为处方药管理。大部分消化系统药、解热痛类药,都是“双跨”药品。
分类
如何购买
分类
警示语或忠告语
非处方药
OTC
消费者可自行购买
甲类乙类
“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
凭执业(助理)医生处方开具
“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双跨药品
药师小李提醒您:
1)用药有风险,使用需谨慎。
2)请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药品。
3)若在使用期间出现不适,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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