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和“线上线下一致”的要求,总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
(一)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发展迅速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通过互联网获取药品更是因为其方便、快捷受到公众青睐。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亿元(含医疗器械),且互联网医药经济保持着强劲发展势头。尤其是《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医药电子商务更是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药店持续增加,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药品交易日趋活跃。
(二)互联网药品经营法规相对滞后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9月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制定时间较早,现已不适应当今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的需要,急需新的规章制度保障。
近年来,相关部委陆续出台文件,鼓励和扶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对网络药品交易缺乏详细规定。
(三)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面临一些新问题
1.年初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第三方平台除外)取消,拟开展互联网售药业务的企业大幅增加,监管对象增多。截至9月18日,全国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企业数量为家,其中A证企业52家,B证企业家,C证企业家。监管部门面对的是近千家有交易资质企业和大量准备开展网售业务的企业,监管压力较大。
2.互联网药品经营的发展越来越快,主体越来越多,监管能力跟不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合法企业网络售药模式从单一的互联网门户网站售药发展到门户网站,手机APP客户端,线上发布信息、线下完成交易等模式;非法个人更是通过QQ、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里好中国白癜风治疗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