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4月18日
目前,按照《宝鸡市医疗机构低价药采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的直接挂网药品低价药议价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为了切实保护低价药药品生产企业的权益,现决定对仍未报价的生产企业进行再次促请,请各未报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招标相关人员和法定委托人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并进行产品报价。到期不报价的生产企业我们将视为自动放弃,在宝鸡市城市、县区采购联合体内删除采购数据,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不予采购。报价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此次直接挂网药品低价药采购工作由宝鸡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牵头组成宝鸡市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负责开展与低价药挂网生产经营企业议定采购价格,各级医疗机构自行填写价格视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