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其实指的是医保支付方式,DRG是按病种付费,DIP是基于DRG的原理进行的按病种点数付费,简单来说前者是把一个病种所需要的各种诊疗服务一起打包进行付费,后者是对于诊疗中的各个因素比如诊疗项目、床日、病种等因素根据比价效应赋予点数,然后在区域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按照点数进行付费。
DRG/DIP付费方式将社会平均成本概念引入医疗体系中,引导医疗机构寻找最有性价比的诊疗计划。实施DRG/DIP付费之后,药品、耗材、检查等项目由当前的收入端进入成本端,这将避免医疗机构过度治疗、盲目扩张。
由于DRG/DIP需要使用到更多的数据和信息化设施,这将给医疗信息化行业带来直接的好处。
根据中国采招网的数据,自年以来,国内多个试点城市进行DRG/DIP项目招标,招标规模持续扩大。部分城市招标金额逼近千万级别,这充分显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给医疗信息化领域带来的机遇。
除了医疗信息化,有一个更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