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李琪
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消息,福建省将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届时,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的部分药品,都可以用医保直接支付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该政策将于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两种渠道购买,都可享受医保报销
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通俗地来说,“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之前,医院购买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该政策实施之后,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医院和纳入“双通道”机制的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都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大力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数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频率大幅加快,从年的17种增加到年的种。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指导意见,福建省部署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将提高国谈药品的可及性。
需先由医师开具处方,方可至定点药店购药
由于国谈药品都是处方药,医院医生开的处方,患者是买不到药的。因此,医保部门建设了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后,参保患者需先至“双通道”医疗机构就医,由责任医师开具处方,用药处方通过医保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
据介绍,我省首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为我省药械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国谈药品中的罕见病药品,以及我省两批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有关药品。今后将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编辑:小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