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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药对药下症智慧监管要对症下药

发布时间:2023-3-13 11:21:04   点击数:

看病、开方、买药,看病问诊的正常流程是对症下药。但你听过“对药下症”的逆向“神操作”吗?半月谈记者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购药,发现多家平台流程均是先选购药品,后根据药品配处方,且审核走过场,连用11岁的儿童身份也能轻松买到麻醉类药品。

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网上购药的便捷性受到越来越多公众青睐。但仍医院不仅存在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还存在信息不透明、识别不严格等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诸多处方药网售乱象。

比如,在某医疗App上,半月谈记者将用药人的身份改成一名11岁的女童,选购麻醉药“复方利多卡因乳膏”,同样获得了处方,购买了处方药。在开具的处方页面,仅能看到医生姓名,照片头像,“从业27年、专业有效、可开处方”的信息,对其他信息一无所知。半月谈记者进一步在平台上搜索了这名医生的信息,资料医院消化内科的主治医师,而她却先后开具了皮肤疾病、用于麻醉的药物处方,这都有违《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药品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是人命关天的。网络售药作为新兴业态,守法经营、“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不可违背,质量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能扰乱。而这种网上购药,“对药下症”的逆向“神操作”,带来了种种安全隐患,也加大了监管难度。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意见征求阶段,正式出台或许用不了很长时间。根据其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第三方平台要建立并实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建立交易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等制度,建立并实施配送质量管理制度,第三方平台应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这为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监管部门要探索信息化的智慧监管手段,督促落实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实现“以网管网”。同时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借助药品追溯信息和网络交易留痕信息,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监管。进而构建与新监管体制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并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处罚上,要对所有违规企业实行顶格处罚,并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网上卖药来说,各产业链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比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清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只有这样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才不侵犯患者的选择权。

对于患者来说,要充分认识到在生命安全面前,方便应该退居其次,哪怕线下就诊购药麻烦一点,贵一点,也不要盲目在网上就诊购药。即使必须网上购药,也应该主动先找医生问诊。目前,线下的便民服务也日益完善,相信在监管和线下服务的倒逼下,网上就诊购药将日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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