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记者杜丁)今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年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广东京卫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罚款26万元。
通报称,该公司为推销其所经营的处方药,在其位于某网站平台网店的商品展示页面擅自发布“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处方药(限制性发布)广告,构成违反《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所指的广告违法行为。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广东京卫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龙武。北京京卫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其持股%大股东,北京京卫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也是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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